机构设置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4-06-17 08:44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沪明合作、新时代山海协作等重大事项的落实;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拟订我市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务运行情况综合分析和信息发布,组织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会务、机要、保密、信访、档案、效能、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工作;牵头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关文件合法性审核,组织开展商务普法,承担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编制部门财政预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监督、评估各项促进商务发展的业务资金及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平台用车调度、政府采购和其他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二)外贸与口岸科主要职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外贸发展规划和促进政策,负责外贸运行状况的监测、预警、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外贸发展促进体系建设,协调指导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指导国际品牌体系建设。负责加工贸易管理,承担协调有关进出口公平贸易的具体工作;负责国际贸易摩擦应对,指导协调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负责维护我市企业境外贸易活动的合法权益;负责跨境电商相关工作。负责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口岸工作的规划和政策;负责口岸运行的协调管理及有关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协调口岸查验机构并督促口岸查验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协调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协调处理有关口岸事务中的争议问题,推进沿海与内陆通关协作机制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电子口岸建设的管理协调工作;对接自由贸易区的相关工作。

  (三)市场运行与电商科主要职责:负责商品市场运行调控和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商品市场运行调节的政策;负责消费指标(含批零住餐)的监测、统计、分析工作;做好商贸业主体培育工作;引导重点保供骨干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应急货源组织和投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因突发事件引发市场异常波动的调控保障工作;负责监测分析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供求状况,做好商品市场运行分析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协调副食品生产供应工作,指导协调“菜篮子”商品流通和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发展;承担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信用体系,开展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和分析;负责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人才、平台、产业园区、示范企业、基地建设;指导商务领域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商务领域信息化的培训与交流。

  (四)商贸流通与建设科主要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商贸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承担商贸服务业促进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及有关生活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境内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社区商业发展、规范大型商业项目和商业集聚发展,推进城市商圈、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负责老字号行业管理,推动老字号创新发展;承担旧货流通、再生资源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财政性资金扶持的市场体系建设投资项目;承担拍卖、汽车(新车、二手车)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全局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工作,依法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五)招商科主要职责:承担全市招商引资统筹协调工作,编制招商引资方案,拟订招商引资政策,发布招商项目信息,策划、组织重大招商活动,开展对外联络工作;编制整理招商引资基础资料建立全市重点招商项目库和客商信息库;负责做好客商的联络、接洽、拜访等相关工作,跟踪推进并协调招商项目落地。

  (六)开发区管理科主要职责:承担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发展规划、扶持政策、管理办法;负责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的设立、撤销、扩区、区位调整、升级的材料审核转报;指导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监测分析开发区运行情况,负责开发区有关统计及考评工作。

  (七)外资与外经科主要职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利用外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有关工作,协助处理外商投资纠纷;指导协调做好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工作;负责我市利用外资的动态跟踪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已设立外资企业的跟踪服务和促到资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我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促进政策;负责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各项统计与分析;负责监督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援助活动,指导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承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权益保护工作,牵头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八)机关党委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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