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商务局: 现将《福建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申报第125届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展位的通知》(闽商务外贸〔2018〕35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有关企业申报。 附件:闽商务外贸〔2018〕35号文件 三明市商务局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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