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省级进口贴息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商务外贸〔2018〕25号)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闽商务外贸〔2018〕25号)文件要求抓紧认真组织、指导企业申报,并会同各县(市、区)财政局对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形成《进口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见附件)及其电子数据(EXCEL格式),与企业申报材料一式四份,于2018年9月18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外贸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企业所填报提交的申报表及所附各项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内容需一致,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本次申报资格,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林怡云;电话:8227946
电子邮箱:smmgk@163.com
市财政局:黄文杰; 电话:8224138
附件:(闽商务外贸〔2018〕25号) 文件
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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