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的监管, 建立企业内设加油站点长效管理机制,实行内设加油站点认定报备制度,严禁内设加油站点对外销售成品油的行为,严禁内设加油站点使用不合格油品和来历不明油品,加强环境保护,确保安全生产。按照《明溪县工信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明溪县规范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工作实施意见》《明溪县成品油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省、市相关要求,明溪县工信局、应急局、市监局、生态环境局于12月27日,对县域内7处企业内设加油站点进行检查,指导企业开展相应整改工作。
此次检查主要围绕站点是否有相应的双层加油罐、加油机、撬装加油等设施设备;是否有环保防渗漏措施、是否建立完整的油品进出管理台账等情况开展工作,检查组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检查设备等方式,了解各站点实际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过程中,针对企业内设加油站点需更换双层罐以及做好防渗漏措施的问题,相关企业负责人现场签订整改承诺书,对整改期限作出承诺。
此次检查后,对县域内企业内设加油站点运行情况、设施状况、存在问题有了更全面了解,为下一步整治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有助于我县企业内设加油站点安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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