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的概念、管理术语和定义
一、【成品油】 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是指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二、【成品油批发企业】 引用《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3.2 ,是具备本标准第4章规定的条件,取得《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从事成品油批发销售的经营机构。
三、【成品油仓储企业】 引用《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3.2 ,是拥有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要求的储运设施和其他相关规定,取得《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专门从事成品油的代为保管储存业务,收取仓储服务费用的经营机构。
四、【油库】 引用《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3.3,
是具有储油罐和输油管道、铁路专用线或成品油水运码头等配套设施,用于收发和储存成品油的仓储设施。
五、【成品油批发经营】 按照《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是指以向再销售单位转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
六、【成品油仓储经营】 按照《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是指提供成品油代储服务的经营行为。
七、【成品油零售企业】 引用《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3.2 ,是指利用加油站、水上加油站、农村加油网点从事成品油终端销售的经营机构。
八、【加油站】 引用《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3.3 ,是指具有储油设施,使用加油机为机动车辆油箱加注汽油、柴油、润滑油的专门场所。
九、【成品油零售】 按照《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是指向终端用户销售成品油的经营行为。
十、【成品油零售的经营方式】 按照《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分别为:
(一)为机动车加油的加油站;
(二)岸边向船舶零售柴油的加油点(以下简称岸基加油点);
(三)水上向船舶零售柴油的加油站(船)(以下简称水上加油站(船))。
面向农村只销售柴油的加油点视同加油站(点)管理。
十一、【迁建】 按照《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第四条,是指成品油经营单位按原规模将所有设施从原地经营搬迁到另一地点的行为。
十二、【扩建】 按照《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第四条,是指成品油经营单位增加经营品种或扩大储油能力或增加加油机数量的行为。
链接:《成品油批发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规范全文)
《成品油仓储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规范全文)
《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规范全文)
《福建省成品油市场管理规定》(规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