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财政局 关于外资到资奖励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2-02-21 10:37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明市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二十条措施的通知》(明政文〔2021〕96 号)精神,为推动三明市产业发展大招商实现大突破、招好商取得好成效,打好“大招商招好商”攻坚战役,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现就外资到资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资到资奖励具体要求

  1.扶持对象

  我市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

  2.支持内容

  对外方当年实际到资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企业给予10万元人民币奖励。

  3.申报条件

  (1)外商投资企业注册为三明市辖区内

  (2)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方累计实际到账资金500万美元以上。

  (3)不支持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投资;不支持使用境外贷款、股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4.申报材料

  (1)2021企业到资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到资的验资报告原件(现汇出资需附银行询证函,未分配利润转增资需附公司新章程、股东会决议、增资上一年度及增资后财务报表)。

  5.申报流程、时间

  (1)资金采取书面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2年3月20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按编号顺序装订纸质材料(一式五份)递交县(市、区)商务部门。

  (2)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所属企业、单位申报,对辖区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对照审核,对申报单位提供的复印件材料核对原件后退回原件。各申报单位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申报要求做好项目初审、汇总工作后,将联合行文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于2022年3月31日前上报市商务局和财政局。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为项目申报材料初审工作责任主体,组织做好项目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审核工作,财政部门主要加强程序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审核。    

  6.联络方式

  市商务局外资科:邱  炜  电话:8241966,18806089869

  市财政局外经科:黄文杰  电话:8224138,13774721310

  二、申报要求

  (一)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财政局要严格把好材料关,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二)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补助资金下达后,各主管单位应尽快将资金下达至符合条件的企业。


      附件:2021年企业到资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2221

  附件 

  2021年企业到资项目扶持资金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项目类型

  £新设£增资£并购£境外上市返程投资£其他

  营业执照颁发时间

       

  国家新开放领域

  ££

  2021年外方累

  计到账资金额

  已到账 万美元,其中,已获得资金支持的到账金额         _____万美元。

  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代码

   

  海关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本人作为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谨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声明 

  

  本人完全明白本项资金申请材料要求的所有内容,并确认本单位所提供

  

  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完全明白误报或漏报材料,或以欺诈手

  

  段取得专项资金支持的,均属违规行为。如发生违规情况,本人愿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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