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三明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18-02-25 16:20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三明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职责是:1、受市商务局委托承担成品油市场、酒类流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报废汽车回收、拍卖、商业特许经营、再生资源回收、家电维修服务业、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家庭服务业、美容美发业、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零售商促销行为、洗染业管理等商务行政执法。2、受理各类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提供商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采集上报商务行政管理秩序方面的信息、举报投诉和商务执法统计数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三明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 财政核拨 10 9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一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监管。支队借科室年检审核机会,对年检材料进行筛查,根据线索对企业开展日常检查。今年支队将重点在成品油市场、报废汽车回收、再生资源等方面组织开展商务综合执法检查。二是开展各类专项联动执法行动。支队多次组织开展了成品油市场、单用途预付卡等专项执法行动。配合全市打击成品油走私犯罪专项行动,支队会同各县、市(区)商务执法人员对全市的加油站经营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反走私知识宣传,提高反走私意识,督促有关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强行业管理,通过检查,强力震慑走私分子,及时遏制了成品油走私的势态。三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

  (二)抓好学习培训,开展异地学习交流。近年来我们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一是以岗待培,开展典型案例教学。将平时执法中的疑难案例,列为典型案例,适时开展典型案例讨论、交流,举一反三,有实例,有体会,效果好。并建立典型案例档案库。二是参加执法业务培训。支队派送工作人员参加全省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工作人员实务培训班,系统学习了12312主要受理范围及内容、业务办理流程、监管平台操作方法、工作制度规定等方面的内容,使新入职人员较快地掌握了12312投诉举报工作的基本规程和接诉技巧,为投诉举报工作有序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三明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部门收入预算为93.77万元,比上年增加11.0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9.6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9.60万元,比上年增加10.2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8万元,公用支出10.25万元。项目支出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89.60万元,比上年增加10.2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工资福利支出(项级科目)71.9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级科目)10.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费用等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级科目)6.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6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8.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0.2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4.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上级单位调研、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三明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18万元,比2017年增加7.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三明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三明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三明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5.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2018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2018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2018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2018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2018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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