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商务局《关于鼓励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的通知》(明财外〔2016〕14号)文件规定,经经各县(市、区)商务局申报、初审,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审核,现将2016年企业参展展位费补助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7月21日—2017年7月28日
各有关单位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于2017年7月28日前将异议材料寄达市商务局。
联系单位:
市商务局服务业与会展科
联系电话:0598-8271027
传 真:0598-8241899
通讯地址:三明市梅列区物资大厦5楼
三明市商务局
2017年7月21日
2016展会申请补助情况表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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