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三元区工信与商务局,三明市家政服务协会: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开展家政服务领域信用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商务〔2019〕21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员工制家政企业建立信用档案
(一)支持方向
员工制家政企业按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商服贸函〔2019〕269号),在商务部(网站)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建立和完善家政企业的信用记录和家政服务员的信用记录。
(二)申报条件
1.家政企业需为员工制家政企业。员工制家政企业是指直接与消费者(客户)签订服务合同,与家政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已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均认可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统一安排服务人员为消费者(客户)提供服务,直接支付或代发服务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报酬,并对服务人员进行持续培训管理的企业;
2.在2020年10月31日前,按有关要求开展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的信用记录录入工作;
3.每个家政企业录入家政服务员的信用记录不少于20条;
4.家政企业能够提供可以证明家政服务员职业的材料(包括《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授权书》、服务合同、职业责任险等);
5.家政企业信用记录信息完整度,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信息完整度均达到85%。
(三)补助标准
经审核合格的家政企业,按每家企业“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实际完成数占全市完成总数的比重给予不低于5000元一次性补助。
二、支持家政服务业协会推动信用体系建设
(一)支持方向
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宣传国家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建立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对精准脱贫、保障民生的重要意义;对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开展诚信教育培训,帮助家政服务员增强诚信意识;积极组织发动,指导监督全市家政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家政企业之间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全市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真实性、完整性审核。
(二)申报条件
1. 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宣传。向全市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员印发诚信经营,守信服务等方面的宣传资料。在2020年7月31日前,分别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至少宣传1次,2020年10月1日31前再次开展宣传活动1次。
2. 组织家政企业开展诚信教育培训,指导督促家政企业结合各场次的培训开展诚信教育,增强家政服务员诚信意识。在2020年10月31日前,组织家政服务经理人培训2次,家政服务人员诚信、技能、信用录入等内容培训6次,举办家政服务节1次。
3.指导监督全市家政企业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50家以上家政企业及家政服务人员建立信用档案,并录入到商务部业务统一平台。
4.加强行业管理,分析总结全市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真实性、完整性审核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5.完成商务部门部署的开展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的其他工作和任务。
(三)补助标准
根据完成上述任务情况,给予不超过40万元一次性补助。
三、申报材料
1.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1);
2.三明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
3.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其他材料:包括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录入名单汇总表、职业证明材料、诚信教育培训资料等;
申请第二项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投入发票(涉及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开支情况);
2.佐证材料:包括委托录入协议、诚信教育培训及活动的通知、方案、签到表、照片(每场次至少3张以上)等;
3.诚信宣传资料(含印刷品、网络截图、影像光盘或U盘等);
4.全市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和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真实性、完整性审核情况明细及报告。
四、申报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申报程序。符合条件要求且有申报意愿的家政企业均可向所在县(市、区)商务、财政部门申报,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签注复印日期。三明市家政服务协会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市商务局(1式2份)。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核,财政部门负责申报程序的合规性、完整性审核。审核后联合行文将初审意见、绩效目标自评表、企业报送的申报资料等,于2020年11月1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1式2份),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金拨付。市商务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在市商务局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经市商务局局务会研究同意后由三明市财政局、商务局将项目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三)监督管理。申报企业或单位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收回专项资金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 系 人:三明市商务局服务业发展科 赖士鑫
联系电话:0598-8271027
电子邮箱:8267679@163.com
附件:1.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三明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0年3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2020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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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服务业发展资金-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
地方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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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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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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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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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 |
年度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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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1:建立完善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确保家政服务企业诚信经营。 目标2:加强家政服务业目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营造诚实守信的家政服务业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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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 指标值 |
全年 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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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 |
数量 |
诚信宣传在建立了信用记录的家政服务员的覆盖率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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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的次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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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宣传的次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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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家政企业信用记录完整度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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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员信用记录完整度 |
≥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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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
经济 |
纳入家政信用体系的家政服务员工资收入 |
同比有所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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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家政信用体系的家政企业营业收入 |
同比有所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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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
消费者获取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的便利度 |
有所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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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的家政企业信用管理水平 |
有所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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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政服务员信用意识 |
有所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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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过家政服务企业或家政服务员信用信息的消费者对家政信用体系建设的满意度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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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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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三明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三明市家政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申请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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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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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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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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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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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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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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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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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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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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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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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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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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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申请补助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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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承诺:本公司所提供的情况、资料数据均属实,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后果。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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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财政局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商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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