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来源:政府信息公开办 时间:2018-07-06 10:11

  一、政策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8〕23号),结合本市实情,围绕优化政策环境、完善基础设施、便利配送通行、强化末端服务、提高协同效率、营造绿色生态6个方面制定《三明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共18条。

  二、政策主要内容

  (一)优化政策环境

  1. 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实施同一县(市、区)内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

  2. 创新产业支持政策。一是明确智能快件(信包)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的公共属性,为快递末端网点提供用地保障。二是对服务电商企业成效突出的快递企业,根据业务量落实补助。

  3. 健全企业间数据共享制度。一是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二是推广使用福建省寄递业实名收寄综合监管平台,提升电商快递协同效率。

  4. 健全协同共治管理模式。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电子商务、物流和快递等平台型企业健全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和信用评价制度,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完善基础设施

  5. 加强规划协同引领。将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相衔接。

  6. 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好现有相关用地政策,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快递物流项目,用地指标予以倾斜。

  7. 加强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支持快件处理中心、仓储配送中心建设,按项目投资额落实补助。

  8. 推进园区建设与升级。一是鼓励各级政府规划建设电商快递物流一体化的综合性园区。二是对入驻或租用海关特殊监管区或经所在地政府认定的物流园区、快递园区、工业园区、电商园区等的快递物流企业营业、处理及仓储用房,由所在地政府按一定标准给予快递物流企业月租补贴。

  (三)便利配送通行

  9. 推动配送车辆规范运营。一是鼓励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完善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安全措施。二是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

  10. 便利配送车辆通行。一是对按邮政管理部门的规范要求喷涂统一专用标识的城区快递运输车辆放宽通行限制,给予通行便利。二是举行大型展会、重大活动或“双十一”等快递旺季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为从事快递服务的车辆提供通行便利。

  (四)强化末端服务

  11. 推广智能投递设施。一是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快件(信包)箱等自助设施,加快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二是对在运营的投递服务终端设备,根据投递量落实运营方补助。

  12. 鼓励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一是鼓励快递企业开展投递服务合作,开展联收联投。二是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合作,提供集约化配送、网订店取等多样化、个性化服务。

  (五)提高协同效率

  13. 提高科技应用水平。一是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对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按项目投资额落实补助。二是加强位置服务、物联网、安全监控、仓储管理、分拣配送、数据集中管控等服务快递物流发展的基础平台建设,给予经省发改委、数字办认定的重点平台一定补助。

  14. 推进信息互联互通。一是加强快递物流标准化工作,对主导制定或参与制定快递物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行业协会或企业,落实省标准化专项资金补助。二是鼓励建设快递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按平台投资额落实补助。

  15. 推动供应链协同。对于为我省电商企业提供仓配一体化服务、优化电商企业供应链管理的企业,根据业务量落实补助。

  (六)营造绿色生态

  16. 促进资源集约。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提高资源复用率,降低企业成本。

  17. 推动供应链协同。一是宣传贯彻实施电子商务绿色包装、减量包装国家或行业标准。二是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三是探索包装回收和循环利用。

  18. 推进绿色运输与配送。鼓励快递物流领域加快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和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燃油汽车,由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给予补助。

  三明市商务局

  2018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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