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商务局关于采购三明市智能招商数字化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的询价公告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6-04-27 16:57

  根据工作需要,三明市商务局拟对三明市智能招商数字化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开展采购工作,现就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三明市智能招商数字化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为响应国家关于“数字政府”建设的战略部署,落实我市“招商引资提质增效”的工作要求,需构建一套覆盖招商线索、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智能招商数字化平台。平台整合招商线索多渠道汇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谋划、线索、签约、开工、投产)、数据统计分析、资源管理等核心功能,打通园区、各部门间信息壁垒,实现招商工作从线索获取到项目落地、后续监管的全链条数字化管控。通过整合数据资源、优化业务流程、强化智能分析,实现招商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提升招商效率与项目落地成功率,为我市打造更具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数字化支撑。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按照福建省、三明市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相关要求,编制《三明市智能招商数字化平台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并确保通过专家评审。

  (二)配合采购人参加专家评审,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项目方案,配合采购人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其他工作。

  (三)保密要求: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将资料或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对合作过程中涉及的业务需求、协议、系统设计、技术成果等内容和相关事务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并不得用于与本项目无关的其它场合,采购人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

  (四)交付时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出具可研暨初步设计方案。

  (五)验收标准:通过专家评审及三明市发改委、财政局(若需要)的审核。

  四、报价和确认

  (一)本次服务采购总价最高限价为2.7万元,采取公开询价形式进行,需三家(含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为有效,按最低报价确认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报价方式,供应商所报总价须为包干价格,应包含项目实施全流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酬、项目调研费、可研专家评审费、文档印制费、税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等。

  (三)确认办法:本项目采用符合性审查合格后的最低报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不同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情形,以供应商企业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企业信用等级亦相同,则结合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核心人员配置等综合条件,择优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报价资料:供应商应在公告时间截止前提交报价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填写完整的报价单(见附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证明文件(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结果)、其他资质条件证明及相关认证证书复印件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封装并加盖骑缝章后递交壹份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供应商应具备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的乙级或以上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

  (三)本项目由供应商组建不少于2人的项目团队,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1名。

  (四)供应商近3年有承担过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企业类似项目经验的优先(可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五)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六、公告和确认时间

  (一)公告时间:2026年4月27日~2026年4月30日17:00止,报价资料逾期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2026年4月30日17:05,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物资大厦506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0598-8234096

  地  址:三明市三元区东新二路物资大厦506室

  附件:报价单

  三明市商务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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