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2024年度全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已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规范拍卖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87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年度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我市登记注册并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企业和分支机构共50家。经严格审核企业经营状况、人员资质、统计报表等,全市50家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44家年度核查合格,4家申请注销拍卖经营批准证书,1家地址变更至莆田,1家企业列入经营异常。
二、对年度核查情况的处理意见
(一)对符合年度核查各项要求的44家拍卖企业及分支机构,按照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其《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的年度监督核查记录上加盖“年度核查合格”印章,作为依法开展拍卖经营活动的依据。
(二)福建鹭泉拍卖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等6家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审材料或材料不合格。
三、整改要求
1.福建鹭泉拍卖有限公司将乐分公司等6家企业须于2025年11月12日前完成整改。
2.整改期间企业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
3.整改结束后,由企业向市商务局提交整改相关材料,市商务局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核查验收。
4.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我局将上报省厅,同时抄报相关部门,依法取消其拍卖业务许可,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或公告其作废。
三明市商务局
202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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