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商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规范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明商务市场〔2023〕12号)、《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企业内设加油站点认定报备工作指引的通知》(明商务市场〔2022〕7号)等有关工作要求,经属地商务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自主申报且符合报备条件和要求的企业内设加油站点给予认定报备登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至11月份名单公示发布为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三明市商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8267679,电子邮箱:smjyzjd@163.com,通信地址:三明市物资大厦11层)。
被公示的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标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企业自用油须向经福建省商务厅备案的成品油批发企业采购,严禁对外经营成品油,不得购买、使用质量不合格和来历不明的油品,不得向本企业认定报备登记自有车辆以外的车辆加注成品油;企业内设加油站点运行期间,要认真做好自用油品采购、使用台账的管理工作,保证加油区域24小时视频监控正常,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和社会监督。
附件:三明市企业内设加油站点认定报备登记名单
三明市商务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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