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及汽车销售企业:
为确保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平稳有序实施,现对我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进行调整,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5年8月23日(含当日,下同)起,我市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具体实施办法调整为“先领取资格、再申报补贴”的方式组织实施。8月23日起在“懂车帝”APP发放资格券,具体发券方式为:
一、领券申请资格
消费者购买新车实际发票开具地为三明市,资格券的领取人与新旧车辆的所有人须为同一消费者。
二、资格券领取数量
目前,资格券数量未限制,后期根据资金和核销情况视情调整。
三、资格券使用有效期
消费者领到资格券后,应在7个自然日内使用,否则该券将失效作废。
四、过渡期设置
2025年8月22日前(含)已购买新车(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的消费者,按照调整前办法执行,可通过专门申报入口,不用领券即可提交申请材料;务必于2025年9月15日前完成首次提交,逾期提交则需领取资格券。
感谢广大消费者及活动参与企业对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大力支持。
三明市商务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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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