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三明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第二批)参与企业的公告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5-01-20 21:24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及 3C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5〕11号)文件精神,为推进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及 3C产品购新补贴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扩大商家参与面,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现公开征集参与三明市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3C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第二批)参与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销售范围

家电以旧换新:冰箱(含冰柜、冰吧)、洗衣机(含干衣机、洗烘套装)、电视、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和笔记本)、热水器、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洗碗机、微波炉、净水器(含净饮机)和电饭煲(含电压力锅)等国家统一规定的12类家电产品。

3C产品购新:手机、平板电脑(含学习机)、智能手表手环等3类。

产品销售范围为暂定,根据商务部、省商务厅要求随时调整。

二、征集时间

本次参与企业申报时间:2025年1月20日-2025年1月23日。

三、补贴标准

(一)对12类家电产品中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对12类家电中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以及我省自主确定的7类家电产品统一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二)对3类3C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三)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或数码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四、参与活动企业要求

1.在三明市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分公司、分支机构,主营家电或数码产品零售业务(含线下实体门店和电商企业),财务独立结算,具备完善的进销存订单管理系统和在三明市内开具电子发票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3.参与企业要有售后保障能力,提供配送、安装、维保、回收等服务,因服务不到位、不及时引发大规模投诉和产生严重舆情的,按照程序取消参与以旧换新资格。

4.自愿参与并有一定的垫资能力,接受主管部门委派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配合提供佐证材料。

5.能按核销和审计的要求,配合第三方服务机构上传相关资料,包括销售企业名称、销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品牌名称、规格型号、S/N码、能效标识、品类状态、销售方式(线上/线下)、销售金额、补贴金额、支付金额、交易完成或商品退回时间、交易小票、发票开票时间、发票、发票号、收货地区编码、收货地址等。无能效标识的统一回传为“无”。涉及线上交易的补贴产品还需回传物流单号、签收时间。手机需现场实名购买或签收,现场开封,拍摄开机后带S/N码、IMEI1码、IMEI2码照片并回传。相关回传字段根据上级部门要求适时调整。

6.参与活动销售企业管理运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消防、安全、环保等相关规定,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20年以来参与我省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7.参与商家需要签订承诺协议,做到诚信、规范经营,不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相应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同期、同类线上线下产品价格;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不合理的附加条件;保留全流程交易数据,主动接受审计、巡查监督。对参与商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不遵守活动规则等行为,一经查实,即追回补贴资金,取消该商家参与此次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及我省其他相关促消费活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具备提供“上门送新并收旧”服务条件。商家应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或与回收企业合作,由回收企业将回收的废家电交与正规拆解企业。活动期间,参与商家需按月向商务部门报送家电销售数量、销售额和废旧家电回收数量。

五、申报材料 

参与企业需按照活动要求,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报属地县(市、区)商务局。

1.三明市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参与活动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4.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

5.提供企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完税证明。如未满1年,需提供收银流水、进销存台账等体现销售额的佐证资料;

6.企业信用报告(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结果的截图;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企业法人代表和销售主体;

7.企业介绍:包含但不限于门店面积、在售产品品牌、销售网点辐射区域、仓储及配送能力、数码产品回收一站式服务能力、财务制度、回收流程等;

8.家电销售企业需提供与在商务部备案的回收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以及合作回收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六、申报流程及监管

(一)有意参与活动的企业向属地县(市、区)商务局提交报名资料,县(市、区)商务局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实地核查企业各类硬件软件服务条件,研究确定辖区符合条件的活动参与商户。各县(市、区)商务局于1月24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资料按类别整理成册,正式行文推荐报送三明市商务局(同时报送电子版材料)。

(二)市商务局对初审通过的市场主体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列入参与活动的销售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三)各县(市、区)商务局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认真核实企业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实时掌握企业开展活动情况,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市商务局反馈有关情况。

(四)本次征集公告有关要求如遇国家、省级政策调整的,参与企业需配合调整。

七、报名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咨询电话:0598-8271028  

三元区咨询电话:0598-8265418

沙县区咨询电话:0598-5822954

永安市咨询电话:0598-3634987

明溪县咨询电话:0598-2863228

清流县咨询电话:0598-5361361

宁化县咨询电话:0598-6825216

尤溪县咨询电话:0598-6332331

大田县咨询电话:0598-7267733

将乐县咨询电话:0598-2322513

泰宁县咨询电话:0598-7866156

建宁县咨询电话:0598-3988339

 

三明市商务局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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