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运行调节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90号)、《关于申报2023年内贸流通统计监测样本企业信息采集费的通知》(明商务市场〔2024〕7号)文件精神,经内贸流通统计监测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各县(市、区)商务局审核,市商务局业务科室复核,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拟拨付72家监测样本企业信息采集费共97920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市商务局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4日-11月20日
联系电话:0598-8267679
通信地址:三明市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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