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运行调节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90号)精神及《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省商贸救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商务市场〔2024〕6号)要求,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商贸(基地)企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经营支出给予资金支持。经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企业自主申报,有关县级商务、财政、乡镇等部门现场认定及初审,市商务局职能科室审核,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等规定程序,拟对符合支持条件的4家基地企业申报项目,资金补助比例按不高于企业灾后重建或复工复产等支出的50%以补助。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10月18日-10月22日。
联系电话:0598-8267679
电子邮箱:smjyzjd@163.com
通信地址:三明市商务局东新二路物资大厦11层
附件:2024年商贸救灾补助项目拟补助资金公示表
附件:
2024年商贸救灾补助项目拟补助资金公示表
序号 |
申报企业 |
属地 |
企业 类别 |
重建 投入资金 (万元) |
拟补助金额(单位:万元,按重建金额50%予以补助) |
1 |
福建承远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
泰宁 |
蔬菜种植基地 |
178.1596 |
89.07 |
2 |
泰宁县文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蛋禽养殖基地 |
75.59 |
37.79 |
|
3 |
福建尤溪四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尤溪 |
生猪养殖基地 |
16.29 |
8.14 |
4 |
明溪县锦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
明溪 |
生猪养殖基地 |
22.5 |
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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