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商贸救灾补助项目拟补助资金公示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4-10-18 15:24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4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市场运行调节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4〕90号)精神及《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省商贸救灾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商务市场〔2024〕6号)要求,对符合支持条件的商贸(基地)企业灾后重建和恢复经营支出给予资金支持。经符合申报条件的基地企业自主申报,有关县级商务、财政、乡镇等部门现场认定及初审,市商务局职能科室审核,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审议等规定程序,拟对符合支持条件的4家基地企业申报项目,资金补助比例按不高于企业灾后重建或复工复产等支出的50%以补助。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10月18日-10月22日。

  联系电话:0598-8267679

  电子邮箱:smjyzjd@163.com

  通信地址:三明市商务局东新二路物资大厦11层

  附件:2024年商贸救灾补助项目拟补助资金公示表

 

  附件:

  2024年商贸救灾补助项目拟补助资金公示表

序号

申报企业

属地

企业

类别

重建

投入资金

(万元)

补助金额(单位:万元,按重建金额50%予以补助)

1

福建承远农林发展有限公司

泰宁

蔬菜种植基地

178.1596

89.07

2

泰宁县文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蛋禽养殖基地

75.59

37.79

3

福建尤溪四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尤溪

生猪养殖基地

16.29

8.14

4

明溪县锦成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明溪

生猪养殖基地

22.5

11.2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