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级商务发展政策,进一步加强外经贸人才培训,助力我市商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用好2024年度外贸相关资金的通知》(闽商务〔2024〕93号)文件精神,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同意租赁市物资大厦三楼301办公场所,设立“三明市外经贸培训交流基地”,打造集会议培训、政策宣讲、授课教学、宣传推介、学习交流为一体的服务载体,并向三明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租赁方)拨付租金费用22.68万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市商务局以书面形式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
联系电话:0598-8241973
通信地址:三明市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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