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征集参加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企业(第二批)的公告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4-09-25 17:55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7号)、《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2024〕119号)等文件精神,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再次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参与企业(第二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与条件

  1.在三明市依法注册符合条件的独立法人企业,现有销售补贴范围内的家电产品(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8类家电产品),能向消费者开具相关销售统一发票,具备和服务机构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仓储及配送能力,能够提供上门送货、安装、逆向物流等售后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

  2.具备相应的回收能力或其合作的回收企业具备相应回收能力,并向商务部门提供回收企业资质、废旧家电回收流程、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方案,以及2023年度家电销售额、2023年度废旧家电回收总量。活动期间,参与商家需按月报送家电销售额、废旧家电回收数量。

  3.管理运营规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综合处置能力,近期在类似政策或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

  4.承诺做到诚信经营,不搞虚假、违规促销;企业需通过培训等方式向员工说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具体规则和执行要求;不得通过虚开发票、明买暗退、合谋套补等手段骗取财政补贴,不得增设享受补贴政策任何附加条件,一经查实取消参与活动资格,追回违规发放补贴资金,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家电销售企业应主动联合家电厂家、品牌方叠加优惠让利,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及时处置消费投诉,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产品进入市场流通。

  二、申报材料

  1.三明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参与活动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4.提供2023年度、2024年1-6月销售额(提供税务部门《销售额纳税证明》、限上商贸企业提供报统计局销售数据截图);

  5.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6.“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在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打印);

  7.具备完善的家电、安装、调试、维修的售后服务体系的证明材料;

  8.家电销售企业提供能够证明其自身或委托的企业具备回收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商务部备案证明),制定家电回收流程。具有回收资质的家电销售企业或受委托的回收企业需提供与报废家电拆解企业的长期合作协议及报废家电拆解企业资质(盖章)。

  三、申报流程

  (一)报名方式。根据企业自愿报名原则,有意愿参与活动的企业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报名资料(申报材料需编制目录,并用A4纸装订成册,三明市商务局、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各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9月29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截止日期后,将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三)企业确定。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广泛发动、征集相关企业积极参与报名,并对各企业报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等进行审核,9月30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资料按类别整理成册,以正式行文推荐报送三明市商务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版材料)。三明市商务局将对各地推荐的企业进行复核,并对复核通过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列入全市第二批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名单。

  附件:1.三明市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3.参与活动企业门店目录表

  家电以旧换新咨询方式:三明市商务局商贸流通与建设科   0598-8271028

 

 

  三明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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