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看过来 ——《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事项清单》发布啦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3-06-21 11:28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部署要求,提升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市商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责,结合地方和行业工作实际,拟定了《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事项清单》,请各相关商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务必第一责任带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认真对照清单加强自查自改,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 商务系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事项清单 *

  一、大型商业综合体

  1.大型商业综合体未按照应急管理部《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试行)》(应急消〔2019〕314号)、《大型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试行)》(应急消〔2021〕59号)要求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未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超、餐饮经营企业从业员工未进行上岗前消防培训。

  3.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超、餐饮经营企业装修施工时,未经消防部门审批违规动用明火。未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检查。

  4.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超经营企业商品、货柜、摊位设置影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摆放占用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营业期间安全出口上锁。

  二、成品油流通

  1.未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未建立应急预案;未建立消防巡查记录。

  2.未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3.成品油零售企业未对散装汽、柴油销售规范管理,未落实实名制登记要求。

  4.成品油零售企业未设置加油机防撞栏和相关防止车辆误碰撞的措施和警示标示,未为从业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

  1.未建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用电用气等人员未持证上岗。

  3.企业未在资质认定的拆解场地内拆解报废机动车。

  4.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未设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未设有烟雾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设施。

  四、餐饮领域

  1.餐饮经营主体未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

  2.餐饮经营主体未对从业人员不定期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

  3.燃气经营企业或燃气主管部门未对该餐饮经营主体进行安全检查和安全用气培训;燃气使用场所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消防部门未对该餐饮经营主体进行安全检查。

  4.餐饮经营主体同时具有卡拉OK、歌舞表演等娱乐功能的,未取得文化娱乐部门相关许可,未向消防部门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

  五、住宿领域

  1.住宿经营主体未建立安全生产制度,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

  2.住宿经营主体未对从业人员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技能培训。

  3.住宿经营主体未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营业、使用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部门未对该住宿经营主体进行安全检查。

  4.住宿经营主体使用自建房从事经营,未获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或该证明过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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