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城市商贸流通方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84号)精神,经有关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联合行文申报,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下达2023年省级商贸流通项目资金150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1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材料寄达市商务局。联系电话:0598-8241973
通信地址:三明市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11层
附件
2023年度省级商贸流通项目资金安排表(万元)
单位 |
项目 |
金额 |
永安市商务局 |
组展参加第二届福博会 |
20 |
三元区商务局 |
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沪明合作及新闽菜系列宣传推广促消费活动 |
130 |
合计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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