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及下达2023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外指〔2023〕5号)精神,经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拟下达2023年省级倾斜支持资金344.5万元(详见相关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8月21日-2023年8月2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异议材料寄达市商务局。联系电话:8241973
通讯地址:三明市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11层。
附件:
单 位 |
项 目 |
金 额/万元 |
备 注 |
三元区商务局 |
倾斜支持资金 |
124.5 |
|
沙县区商务局 |
倾斜支持资金 |
120 |
|
将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倾斜支持资金 |
100 |
|
合 计 |
344.5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