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商务领域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全省商务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3〕1号)和市安委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安委〔2022〕19号)部署要求,决定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开展全市商务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市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各相关业务科室开展商务领域专项整治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从严从细做好各项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
根据省商务厅和市安委会部署,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形势和当地政府工作安排,按照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在做好日常行业管理的同时,以大型商场超市(含商场超市所属的物流仓库)、成品油流通、餐饮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将相关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作为重要内容,做好商务领域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商贸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扎实推进隐患整治工作。
三、工作方式
(一)企业自查自纠。指导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深入彻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按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
(二)加强检查抽查。按照属地原则,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深入排查相关行业领域风险,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防范措施清单,逐条逐项明确风险隐患点位、整改措施、整改标准、完成时限和负责人,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对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抄送应急、消防等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强调研督导检查,及时跟进本地相关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市局将视情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专项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等方式,适时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依托局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研判本地商务领域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切实履行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推动落实岁末年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要指导督促相关商贸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转化为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行动自觉,确保工作不松懈。
(三)强化工作统筹。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做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的关系,合理研究制定方案,落实落细职责分工。
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23年2月8日前报送市局。联系科室:市商务局内贸科;联系电话:8271028;电子邮箱:smswjnmk@126.com。
三明市商务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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