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商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三明市开发区综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2-05-25 14:57
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三明市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明委办发明电〔2020〕77号)要求,结合省上工作安排及2021年对各开发区考核实际,现将《三明市开发区综合考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工业信息化局                三明市自然资源局

  三明市科学技术             三明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

                                  2022525

  

  三明市开发区综合考评工作方案

  2022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三明市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明委办发明电〔2020〕77号)文件精神,推进全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发展活力和内生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载体,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生态新城、三明经济开发区(限指吉口园)、沙县金沙园、永安尼葛园、三元经济开发区、三明埔岭汽车工业园区、明溪经济开发区、清流经济开发区、宁化华侨经济开发区、建宁经济开发区、泰宁工业园区、将乐经济开发区、尤溪经济开发区、大田经济开发区。

  考评范围为各开发区实际管辖范围,包括主区和发展区:主区为经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准的规划范围;发展区为开发区管理机构通过整合托管等方式实际管辖且已建成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

  二、考评内容(总分值100分,另设奖扣分项)

  基础工作(分值5分,由市商务局负责考评)。

  主要考核各开发区材料报送情况(含报表、材料反馈),以每次通知具体截止时间为准,发现延时1次扣0.5分,上限5分。

  )市级指标(分值65分)

  1.专项工作推进(分值10分,由市商务局工信局等部门负责考评)。主要考核各开发区贯彻落实《三明市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文件未完成部分的落实情况,按已完成、进展顺利、进展一般三个层次进行评分,分别按照某项分值的100%、80%、60%计算得分,具体指标详见附表1。

  2.经济发展(分值15分,由市财政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局负责考评)。①税收收入及增速(分值10分,由市财政局负责考评、市税务局提供数据),以税增量(分值4分)和增速(分值6分)为计算指标,参考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主要考核开发区范围内企业地方级税收、相关衍生税收(含园区基础设施建安税收等)收入。②新增融资情况(分值5分,由市金融监管局负责考评),以开发区(含下属国有企业三元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当年新增融资金额(不含授信)为计算指标,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

  3.项目推进(分值15分,由市商务局负责考评)。①新开工项目数(分值5分),以当年新开工项目数为计算指标,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主要考核当年新引进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产业项目情况,或者引进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项目情况,现有企业增资扩建,新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视同为新招商项目。当年完成50亿元及以上项目开工的,该项直接得满分。②新竣工项目数(分值5分),以当年新竣工投产项目数为计算指标,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主要考核当年新竣工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产业项目情况,现有企业增资扩建,新投资1000万元以上项目视同为新招商项目。③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值5分),以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额(分值2分)和增速(分值3分)为计算指标,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

  4.土地利用分值15分,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考评)。①供地率(分值5分),已供地面积/历年来农转用面积×100%计算,供地率未达到70%的不得分,达到70%,得2分;达到80%及以上,得满分;70%-80%之间的,按比例进行加分。②闲置土地面积(分值5分),以当年闲置土地面积为计算指标,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无闲置土地的,满分计算),对实际已开工但无合法合规开工证明的项目仍计入闲置土地面积。③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分值5分),以当年获批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计算指标,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面积为0的,只得基本分)。

  5.科技创新(分值10分,由市科技局负责考评)。包括考评财政对科技的实际投资额、园区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比例、高新技术企业占园区企业比例、园区企业高技术产业增加值、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平台机构数(包括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服务平台、投融资平台等)等指标,按功效系数法计算得分

  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土地利用、科技创新等指标具体见附表2。

  )省级指标(分值30分)

  1.综合发展水平分值15分以省商务厅下发的上年度“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结果”中各开发区分数为基础数据,按照基础数据得分/1000×15,即各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最后得分。

  2.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分值15分)。以省商务厅上年度“全省开发区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先行区考评结果”中各开发区分数为基础数据,按照基础数据/100*15,即各开发区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最后得分。

  (四)奖扣分项

  1.考评开发区工作受到市主要领导、省级及以上部门表彰或在省级有关活动上做经验交流的,一次加2分;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生产安全事故或被省级及以上督察通报等事件的,每出现一次扣5分;奖扣分上限均为10分。

  2.对各开发区在省商务厅公布的全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结果,排名较前一年度每提升5位加2分,每下降5位扣2分;开发区按照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集约度分值进行排名,排名在全市第1名的,加5分,最后1名的不加分,其他的按照(集约度分值/最高集约度分值)×5进行加分(满分5分)。

  3.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受问责或政务处分的予以相应减分,扣分上限为10分。分三种类型,分别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受问责情况;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受问责或政务处分情况;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受问责或政务处分情况(具体见附表3)。如果同时受到多种方式问责的,按单项最高扣分标准扣除,不重复扣分。由各个开发区自行申报,并由派驻开发区(或开发区内设)纪检监察部门审核确认。未出具相关确认材料的视为该类别全部扣减。

  4.对积极落实《省委主要领导来明调研讲话精神分解立项抓落实方案》中“推进园区多层工业厂房建设,提升发展效益”工作任务,并在2022年当年建成1座以上开发区多层工业厂房的开发区,给予一次性加3分奖励。开发区需提供当年建成多层厂房的施工合同、建设发票、竣工验收证明、现场照片等佐证材料。

  5.根据《2022年度省对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细分细则》中“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尤溪县开发区、明溪县开发区应于2022年内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未完成扣10分;发现园区内1个企业未纳管扣1分,上限为10分。各开发区需提供园区内企业名单及纳管情况。

  三、考评组织

  (一)考评时间。每年组织对上一年度全市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工作。具体时间安排以通知为准。

  (二)考评程序。考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考评细化方案并及时下达各开发区,各考评单位6月底前将上年度市级指标各分项得分情况报送市商务局汇总,市商务局年底前结合省级指标得分情况及奖扣分项进行总评。单项工作考评由各考评单位负责,汇总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商务局牵头组成考核工作小组,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实的基础上,对各开发区的完成情况进行整体考核评分,并报市政府。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由市政府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并给予表彰奖励。对在考评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实行一票否决并问责。

  (三)奖项设置。根据排名情况,开发区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由市财政局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用于开发区扩大招商引资、优化服务水平、完善基础设施等。对发展成果显著、考核成绩优异的开发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有关人员,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四、相关说明

  (一)功效系数法:本办法采用的功效系数法基础分占60%,即某项得分=60%分值+[40%分值×(该项数值-最低数值)÷(最高数值-最低数值)],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最高数值即参与功效系数法的开发区中最高值,最低数值即参与功效系数法的开发区中最低值。

  (二)新开工项目认定。新落地开工产业项目是指已完成审批(或核准、备案)、当年在新地块上实施(主体基础砼体浇捣开始或桩基施工)或利用闲置厂房实施(生产线开始搭建),且之前未认定过开工的项目;新落地开工服务业项目是指在当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正常开始经营的项目。

  (三)新竣工项目认定。新竣工项目是指按审批、核准或备案所要求的所有永久性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或所有生产线达到试产状态的项目。

  (四)公共基础设施完成额认定。公共基础设施完成额指本年度园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总额。基础设施是指为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提供公共服务的物质工程设施,适用于保证国家或者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的公共服务系统。

  市直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市商务局:黄晓娟13605966836

  市工信局:闵道凯,13960535355

  市科技局:游晓军,13960548880

  市财政局:陈  芳,13666955766

  市金融监管局:林隆茂,13599362753

  市税务局:徐作云,13605999826

  市自然资源局:饶光瑾,13860525053

  附表:1.专项工作推进情况评分表

      2.开发区市级考评指标填报表

      3.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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