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第二届三明老字号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2-09-30 10:06

各县(市区)商务

  为推进我市老字号保护和发展,市商务局决定开展第二批三明老字号”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

  各县(市区)商务商务主管部门充分宣传发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政府倡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推荐当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第二届三明老字号”,指导申报企业梳理其历史渊源和文化技艺传承,组织好申报材料。证明性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力求叙述清晰、证据充分,避免引发争议或歧异。

  二、认定范围

  三明市内登记注册并持续正常经营的企业。

  三、认定条件

  1.字号传承已满30年;

  2.具有与字号相一致的注册商标所有权或独占使用权;

  3.具有传承独特的产品、技艺或者服务;

  4.具有传统文化背景、地域特色、历史积淀和文化底蕴;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 

  6.国内(含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7.无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提交材料

  1.三明老字号申报表

  2.申报“三明老字号”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

  (1)企业基本信息;

  (2)品牌创立时间的证明材料;

  (3)字号注册商标或独占使用证明材料;

  (4)传承独特产品、技艺或服务的证明材料;

  (5)品牌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介绍材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和赞誉等介绍材料;

  (7)国内(含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证明材料;

  (8)无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等证明材料;

  (9)认定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认为确有必要补充提供的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五、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第二届三明老字号”的企业向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并按照本通知第四点要求提交格式规范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按申报表目录装订成册,所附材料应逐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以上材料正本一式份,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留存一份,提交市商务局份。企业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21012日。

  (二)资料初审

  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进行初审,确认申请有效的,指导申报企业按照规定格式提交有关资料。初审时应重点核实申报企业以下信息:

  1.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品牌创立时间、注册商标证明等与原件一致性;

  2.申报企业有关历史传承、文化特色、独特产品或技艺、社会荣誉等情况描述和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完整性和真实有效性,力求材料描述清晰、证据充分,避免引发争议或歧义。对申请材料不详细、证明材料不充分的,要及时督促企业限期补正;对不符合认定条件或存在争议的,不得申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于20221018日前行文报送市商务局,含申报汇总表(附件3)、企业申报材料,逾期报送的将不予接收。

  (三)评审认定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后,市商务局将组织“认定评审委”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三明市商务局网站和公共媒体上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拟认定名单有异议的,均可向市商务局提出,市商务局将及时对异议进行复核。如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应取消资格的,则予以取消;空余名额将根据得分高低依次替补。名单公示无异议或经复核后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商务局作出认定决定。

  (四)授牌奖励

  经公示无异议的的老字号及其所属企业和代表性注册商标、品牌、商号列入三明老字号名录,由市商务局统一制作颁发“三明老字号”牌匾表彰,2022上海进博会期间予以授牌,并给予1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附件:1.“第二届三明老字号”申报表

  2.申报“第二届三明老字号”相关证明材料清单

  3.申报“第二届三明老字号”汇总表

  三明市商务局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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