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我市特殊贡献人才奖励暂行办法中“揭榜挂帅”激励措施,现将《三明市重大招商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商务局
2021年5月10日
三明市重大招商项目“揭榜挂帅”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委人才办〔2021〕1号)文件要求,为做大做强我市钢铁与装备制造、新材料、文旅康养、特色现代农业等四大主导产业,扎实有序开展重大招商项目“揭榜挂帅”工作,加快推进全市16条百亿特色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招商进程,全方位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赶超。特制定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计划。围绕我市四大主导产业需求,定期摸排、遴选和发布一批重大招商项目榜单,开展重点发展产业项目攻关,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上下游关联的重大招商项目在我市投资生产。
(二)揭榜对象。为社会人士、企业法人、招商中介机构、经社团登记的商(协)会或其他组织机构(不含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以及国有企业及其在职和离退休人员)。
二、工作安排
(一)建库。建立“揭榜挂帅”项目库,全市一二三产业链招商牵头部门要根据产业链布局和特点,统筹谋划在投资、产值、缴纳税收等方面有重大成效项目,强化市直有关部门和项目落地县(市、区)的联动,共同策划重大招商项目。
(二)发榜。在前期摸排谋划基础上,三个产业招商牵头单位每季度末月25日前,将2-3个重大招商项目报市商务局汇总,经审核把关后编制《重大招商“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定期通过省市县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揭榜方。
(三)揭榜。
揭榜对象与项目发榜单位需加强对接洽谈,经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签署合作协议并填写《三明市重大招商“揭榜挂帅”项目申报表》,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申报表送市商务局备案。
三、项目奖励
(一)揭榜项目奖励条件。重大招商项目揭榜后自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5年(截止日为奖励申报日)内符合下列奖励条件:
第一产业项目:引进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年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第二产业项目:引进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第三产业项目:引进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年产值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奖励申报流程。
1.申请。符合项目奖励条件的揭榜对象应在项目公司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5年内,向项目落户县(市、区)商务局提出项目申报奖励(招商中介机构、经社团登记的商(协)会或其他组织机构奖励申报人为机构、商(协)会的核心成员),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三明市重大招商“揭榜挂帅”项目奖励申请表》;
(2)项目揭榜对象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身份证等)复印件;
(3)会计律师事务所出具体现项目投资、产值内容的审计报告;
(4)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2.审核。重大招商项目落户县(市、区)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并会同当地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考核小组,采取调研座谈、实地调查、市场评估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报经落户县(市、区)政府批准;
3.公示。项目落户县(市、区)政府对经考核合格且作出突出贡献的拟奖励项目揭榜对象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合格对象作为“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候选人报市委、市政府审批,结果报市委人才办备案;
4.奖励。经市委、市政府审批确定考核合格且作出突出贡献的“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的人员(机构、商(协)会的核心成员),市委人才办将按照《三明市特殊贡献人才奖励办法》(明委人才〔2021〕1号)给予人才房产权奖励,发挥引领带动效应。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第一二三产业重大招商项目策划生成分别由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发改委牵头组织实施,并及时对揭榜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管理,争取更多好项目、大项目列入重大招商“揭榜挂帅”项目榜单,落地投产三明。各地各部门要把重大招商项目“揭榜挂帅”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推动落实。
(二)强化服务跟踪。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项目服务意识,强化上下联动,深入企业,靠前服务,加大政策统筹和要素保障力度,对项目签约、落地、投产过程存在的困难问题要第一时间帮助协调解决,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通报。建立专项督查通报机制,市委人才办、市商务局将适时开展督查,以解决重大问题成效为衡量标准,对联系不紧密、服务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项目完成后项目所属地商务局会同人才办要成立考核小组,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和评审流程,确保政策兑现公正、公开及时到位。
附件:1.三明市重大招商“揭榜挂帅”项目申报表
2.三明市重大招商“揭榜挂帅”项目奖励申请表
附件1
三明市重大招商“揭榜挂帅”项目申报表
一、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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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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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拟投资内容、主要产品或服务、规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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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投资额 |
万元 |
预计投产运营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 |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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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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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基本情况 (名称、投资来源国别/地区、主要业务、规模、行业地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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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方 对接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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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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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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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揭榜对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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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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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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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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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投资方关系 |
□投资方股东 □投资方高管 □投资方员工 □投资方客户 □投资方供应商 □业务合作伙伴 □咨询服务机构 □其它,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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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揭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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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意向落户的 辖区(开发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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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起止 时间 |
年 月-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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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榜人(单位)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属地商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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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地人才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商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1.本表附件包括项目合作协议书、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本表格正反两面打印,一式四份,项目揭榜人、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市商务局、市委人才办各留存一份。
附件2
三明市重大招商“揭榜挂帅”项目奖励申请表
一、揭榜对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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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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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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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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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揭榜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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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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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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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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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 |
年 月 日 |
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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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投资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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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外投资者实缴注册资本及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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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奖励条件起止日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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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 投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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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缴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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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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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经济贡献 |
所得税地方留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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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地方留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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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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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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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产情况运营(可另附纸及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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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方 确认意见 |
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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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榜对象意见 |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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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地商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项目属地人才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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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商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格一式四份,揭榜人、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市委人才办各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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