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2023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稳”若干措施的通知》(明政办发明电〔2023〕2号)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恢复和扩大消费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全市消费市场回暖回补,全力冲刺2023年首季商贸消费“开门红”,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一季度“乐购三明”促消费活动。现就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发放商贸消费券
持续打响“全闽乐购•乐购三明”促消费品牌,在春节、元宵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向社会发放共计超1000万元普惠民生和加油、家电、商超住餐等四种类型消费券。其中:市本级和三元区安排发放200万元,其余各县(市、区)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用于发放商贸消费券。市本级所需资金由市商务局统筹相关资金列支,各县(市、区)所需资金自行安排。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扩大汽车消费
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利用春节等重要消费节点,联动开展赠送加油卡、汽车保养维修、汽车保险优惠等促销活动,通过发放补贴、多品牌联动、线上展销等形式扩大促销成效,进一步拉动汽车零售消费。对一季度我市限额以上汽车销售企业零售额同比增长15%以上的,给予其增量部分3%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商务局统筹相关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三明银保监分局,中石化、中石油三明分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开展主题促销活动
充分发挥商场、超市、重点商圈等商贸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紧抓新春促销契机,开展折扣满减、特惠让利、消费赠礼等消费促进活动,有序开展“辞旧迎新跨年购”主题营销,鼓励企业在春节期间适当延长营业时间,设置新年主题网红打卡点等,营造节日氛围,满足群众多样化消费需求。2月份在上海市举办沙县小吃华夏行暨三明名特优产品展销会活动,支持我市老字号、知名品牌企业在上海开展品牌推广、促销、巡展活动。各县(市、区)一季度组织各类企业主体开展“跨年购”新春主题促销活动不少于3场。对各县(市、区)商务等部门一季度组织商户15家以上(其中纳统商贸企业不少于5家),且参与促销的纳统企业活动当月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增幅正增长的,按不超过活动实际支出50%的标准,给予主办方经费补助,每场活动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所需资金从市本级第三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持续提振餐饮消费
春节前在三元区城发广场明品明味街开展“乐购三明•美食嘉年华”活动,推动市区人气集聚,所需资金由市商务局统筹相关资金列支。鼓励各县(市、区)举办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美食节、小吃节等餐饮消费活动,引导百家餐饮名店、闽菜馆等餐饮门店和酒店、宾馆通过满减让利、套餐折扣、跨店联动、主题活动等多形式促销,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大发放餐饮、住宿业专项消费券,进一步提振餐饮消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举办“乐购三明”直播节
1月13日,在三元区城发广场,举办第三届“中国绿都•乐购三明”直播节暨首届网络直播大赛决赛活动,采取线上直播和11个县(区、市)展馆及新疆特色馆相结合的形式同步举行,力争带动销售额3.8亿元以上,所需资金由市商务局统筹相关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积极推动线上促销
积极对接抖音、京东、阿里巴巴等重点电商平台和沪明对口合作平台资源,展示销售三明优质农特产品,动员辖区内电商企业开展线上促消费活动,一季度直播场次不少于1000场,力争销售额突破1亿元。实施“明品入沪”工程,选送一批特色产品参加上海市举办的“2022年上海市对口地区特色商品展销周”线上活动,组织筛选一批我市头部电商企业参加商务部组织的“2023年网上年货节”,与字节跳动官方合作开展“山货年货节”助农活动,通过线上线下持续直播和“百店百柜”展示展销,拓宽特色农产品线上销售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帮助企业开拓市场
积极帮助企业应对订单流失,支持通过包机、组团、代参展等形式,鼓励企业出境参展、拜访客户,并对展位费、机票等费用给予补助。支持企业组团参加2023年2月法兰克福国际全品类消费展览会、3月美国芝加哥国际家庭用品博览会等展销活动,对企业参与一季度境外展会给予展位费3万元的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商务局统筹相关资金列支。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全力营造消费氛围
利用各类宣传推广资源,整合主流媒体、网络新媒体、户外广告、站台楼宇、重点商圈、龙头企业等宣传渠道,集中宣传各级促消费政策和活动信息,提前谋划、合理规划、全力推进一季度促消活动。开展重点商贸企业走访服务,做好政策宣贯和问题协调,引导辖区企业积极参与,提升消费市场信心。支持品牌连锁商业企业在乡镇布局连锁网点,开展汽车、家电、建材、农机等大宗消费品下乡活动,释放农村消费潜力。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调动各县(市、区)积极性,各县(市、区)一季度“乐购三明”促消费工作,将占2023年全市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竞赛活动商贸指标考评分的35%,同时市商务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一季度促消费工作实绩突出的县(市、区)进行专项奖励。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下发。
本措施有效期从2023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上级另有明确执行期限规定的从其规定;同类政策标准不一致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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