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1-30-2025-00007
- 备注/文号: 明商务函〔2025〕15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周丽萍代表:
《关于支持建宁(闽赣)国际陆港发展的建议》(第0134号)由我单位会同三明海关、三明市发改委、三明市交通运输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建宁(闽赣)国际陆港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已完成600亩土地平整、61亩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4条铁路专用线铺设、138亩集装箱和散货装卸作业区硬化等;正在开展港务联检服务中心建设,预计第四季度建设完成;入园道路已完成农转用报批手续,即将开始动工建设;智能运营服务中心已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1.18亿元,正在确定设计方案,先行启动设备采购。该项目涵盖智能化信息系统、信息化管理软件系统、智能卡口系统、火车箱号识别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等,基本可以让陆港实现智能化信息化管理;仓库建设正在调整设计方案;临铁夹角地块正在用地报批等,预计今年基本完成建宁(闽赣)国际陆港基础设施建设,具备开行国内贸易班列条件。为推动项目建设,我局会同三明海关、三明市发改委、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从以下几方面予以支持。
(一)加大宣传推介。将通过行业媒体以及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建宁(闽赣)国际陆港的建设进展和招商政策,支持将建宁闽赣国际陆港项目列入省、市重点招商项目清单,协助建宁(闽赣)国际陆港招商工作。并借助我市获批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契机,联合我市现有公共品牌,策划“陆港+跨境电商”联合推广活动,通过国际展会、线上平台展示陆港优势,充分发挥跨境电商在稳外贸、促转型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建宁(闽赣)国际陆港功能业态。
(二)积极吸引货源。一是推动多式联运,拓展货源腹地。推动与厦门港、泉州港、福州江阴港的合作,开通陆港至沿海港口的定期班列,打造“陆上丝绸之路”与“海上丝绸之路”衔接枢纽。支持船公司、集装箱公司在陆港设立提还箱点,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吸引周边省份及沿海地区货物通过陆港集散,提升货源辐射范围。二是培育产业集聚,增强货源 内生动力。发展跨境电商配套产业,引入农产品深加工、预制菜、冷链物流等项目,延长产业链条,在陆港内设立跨境电商直播中心,推广建宁特色产品,探索“跨境电商+直播带货”模式,拓展国际市场。
(三)加大政策支持。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4年,着力用好用足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利好政策,努力向上沟通对接,项目先后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1.18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0.84亿元支持。2025年,紧扣调整优化运输结构支持投向,支持建宁(闽赣)国际陆港子项目建宁县公铁联运配套物流设施项目向上申报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二是抢抓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调整契机,争取我市列入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名单,为后续争取国家综合货运枢纽强链补链政策做准备,支持该多式联运项目建设,并根据《福建省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享受省上“丝路海运”补贴政策,结合建宁(闽赣)国际陆港发展情况,开展政策研究。三是列入跨境电商综试区,享受跨境电商综试区红利,吸引电商平台、物流企业、支付机构等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入驻陆港。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积极跟踪项目建设进展,加强日常监管,推动项目如期完工。
再次感谢您对建宁(闽赣)国际陆港发展的支持与帮助,希望能继续关心支持建宁(闽赣)国际陆港的建设,积极建言献策
领导署名:吴锡胜
联 系 人:汪诗杰
三明市商务局
2025年5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402020001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