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1-30-2025-00005
  • 备注/文号: 明商务函〔2025〕14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5-15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8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5-05-15 17:02

王勇代表:

  《关于三明市申报成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建议》收悉。由我单位会同三明海关单位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跨境电商工作,2024年12月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起草中国(三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申报材料,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对《实施方案》提出具体要求,并征求相关责任单位和县(市、区)意见,形成综试区申报材料,以市政府名义向省政府行文请示并上报国务院。今年4月22日国务院作出批复《关于同意在海南全岛和秦皇岛等15个城市(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5〕40号),我市正式获批设立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6号)和国务院批复精神,复制推广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充分发挥跨境电商在我市稳外贸、促转型等方面的作用,尽快推动综试区各项工作建设,将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实施:

  一是总体要求方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复制推广综合试验区成熟经验做法,坚持政府推动、市场主导;坚持扩大出口、优化进口;坚持循序渐进、融合发展,打造具有三明特色的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

  二是主要任务方面,建设从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产业园区平台到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慧物流、信用保障、统计监测、风险防范六大体系的完整闭环,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备案、通关、结汇、退税申报全程无纸化,并逐步形成多个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相互促进的“1+N”产业发展格局。

  三是工作举措方面,发挥三明特色和优势,夯实产业基础,发展和引进优质的线上货源;进一步完善我市电子商务生态,逐步形成跨境电子商务区域中心经济新业态;推动出海建仓,激励乡贤回流,推动本地高校开展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工程。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税收征管、外汇监管方式,不断提高通关便利化程度。

  四是保障措施方面,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政策资金,出台扶持跨境电商发展政策,对升级改造海关监管场所、建设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线下产业园区和孵化基地、开展人才培训、举办产业促进活动等给与资金支持。商务、财政、海关、税务等部门合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营造良好跨境电商发展氛围。

  关于您提到的明溪县有关企业需要开通“1210”保税业务,经查询政策,开展1210保税业务,需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物流中心,三明目前不具备以上条件。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市政府需求积极向上争取;关于明溪保税仓等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已纳入综试区统筹建设中,未来将依托明溪侨乡优势,孵化培育一批优质跨境电商企业,争取更大的资金扶持力度。感谢您对我市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关注和建议。

  领导署名:吴锡胜

  联 系 人:姚萍

 

  三明市商务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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