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1-30-2025-00002
- 备注/文号: 明商务规〔2025〕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5-03-05
- 有效性:有效
各县(市、区)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 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10号)、《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24〕16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闽发改规〔2025〕1号)、《福建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5〕5号)等相关文件 要求,稳妥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市商务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了《三明市2025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明市公安局
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明市消防救援局
2025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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