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Sm00121-30-2023-00049
  • 备注/文号: 明商务函〔2023〕46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6-02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02320000000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3-06-02 10:34

朱庆添委员:

  《关于进一步优化助企政策的建议》(第2023200000003号)收悉,由我单位负责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2022年以来,市商务局认真落实省、市有关助企政策,认真开展“全闽乐购”促消费活动、建设闽菜馆、大力推广福建味道等,助力推动“全宴三明”促进全市餐饮业发展。主要抓好:

  (一)打造大众消费平台。以“全宴三明”活动为引领,突出三明地方餐饮特色,突出平价消费理念,抓好“福茶”“福酒”“闽菜馆”等公共消费品牌体系建设。2021年,我市梅园餐馆、列东饭店等17家餐饮企业获评首批福建“闽菜馆”;泰宁李氏祖屋、三元里茶馆等3家单位获评“大众茶馆”。此外,通过常态化开展“全闽乐购·乐购三明”促消费行动,发放商贸消费券,开展“云上年夜饭”“新春云餐厅”、沙县小吃华夏行等活动,引导重点餐饮企业拓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不断完善大众消费平台,释放行业消费潜力。

  (二)打造宣传推介平台。线上线下共同发力,开展“乐购三明”直播节活动,着力推介以沙县小吃为代表的三明小吃、以建宁莲子等为代表的三明农特产品、以泰宁大金湖和尤溪侠天下为代表的生态康养旅游产品,让“林深水美人长寿”的山城“珍”“稀”“纯”“特”走出深山、走向城市,带动本地各类产品销售。

  (三)打造招商引资平台。通过助力打造“全宴三明”品牌,不断挖掘明菜内涵、弘扬明菜文化,提升城市美食品质。充分发挥地域美食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助攻”作用,促进经济发展和美食文化充分融合,推动“全宴三明”成为“大招商招好商”的服务推介品牌。

  二、下阶段工作措施

  《提案》中提出“降低小微企业标准门槛”、“优化营商环境”等对策建议,我们将认真吸收采纳,将企业的诉求及时转办给相关有权部门,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促进餐饮业总额增长。一是通过实施《三明市促进商贸流通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提升我市商贸流通发展水平,对月度新增和年度新增、限下转限上纳统的餐饮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着力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竞争实力强的餐饮业骨干企业和成长型企业。二是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展销促销活动,激活消费市场,扩大群众消费。

  (二)深化“全闽乐购”促消费活动。一是健全常态化消费促进机制。打好“政策+活动”“线上+线下”促消费组合拳,重点聚焦餐饮、家居、汽车、家电等重点消费领域,抓住节假日消费旺季,以节兴节、以节兴商,让全市消费活起来、旺起来。二是统筹做好福茶、福酒、闽菜、“老字号”等“福”消费文章。深化“促进闽菜繁荣三年行动”,持续创建“闽菜馆”,分批开展评级定星。在第一批“三明老字号”基础上,我局将于下半年开展第二批评选活动。三是全方位开拓消费市场。持续开展“八闽美食嘉年华”、闽货华夏行等活动,用好消博会、商博会等活动平台,让更多明货进入国人“购物车”。

  (三)加快新型消费发展。一是壮大消费新平台。引导传统线下餐饮企业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在创建省级智慧商圈、15分钟生活圈等项目中予以倾斜,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发展智慧销售、无接触配送等。二是倡导消费新业态。引导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网红经济深度介入餐饮业,支持消费领域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培育更多“小而美”本地餐饮品牌。三是发展消费新模式。深入开展制止餐饮浪费行动,以创建“绿色商场”为抓手,培育一批绿色商贸流通主体,推广“互联网+回收”等再生资源回收新模式,壮大绿色循环消费。

  领导署名:陈聚宝

  联 系 人:郑  杰

  联系电话:0598-8271027

  三明市商务局

  2023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