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 附件下载
    相关解读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1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_ 其他应主动公开信息 _ 三明市商务局
    • 索 引 号: Sm00121-30-2023-00020
    • 备注/文号: 明商务函〔2023〕20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3-04-06
    • 有效性:有效
    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111号代表建议的协办意见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3-04-06 11:09

    三明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加强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议》(第0111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在整合品牌建设资源、强化市场化思维,扶持薄弱环节方面,我局做了以下工作。

      一、整合品牌建设资源

      在打造“食尚三明”公共品牌基础上,引导各县(市、区)从县情出发,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为契机,挖掘各县(区、市)名优特产品,打造自身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出“寻味俞邦“、“福源建宁”、“我家尤礼”、“遇见清流”、“硒望之田”、“寻味泰宁”、“lucky永安”、“山水将乐”“沙邑珍品”“好客人家”“建宁五子”等区域公共品牌,建立优势产品名录,丰富升级产品文创包装,并规范做好区域公共品牌授权管理和定价机制,通过供应链整合、区块链重构、透明链打造和价值链提升,推动电子商务与特色产品、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有机融合。

      二、强化市场化思维,扶持薄弱环节

      以电商进农村示范县创建为契机,因地制宜制定多项电商政策,助力区域公共品牌做大做强。目前我市尤溪、建宁、大田、将乐、永安等县(市、区)在区域公共品牌已出台或即将出台专项政策:一是对公共品牌运营商和授权企业新增提升文创包装的,予以新文创包装设计费、包装开版费、打样及后续印刷制作费等50%补助。二是对区域公共品牌运营主体在线下开设O2O体验馆、旗舰店,展销中心,按投资额不超过50%进行补助。三是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支持公共品牌宣传、营销和产销对接。

      下一步将重点推进电商主体与区域公共品牌深度融合,组织各县(市、区)和企业主体开展常态化直播带货活动,利用抖音等新媒体的流量优势,进一步提升区域公共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宽特色农产品销售渠道。

     

      领导署名:陈聚宝

      联 系 人:戴超颖

      联系电话:0598-8271016

      三明市商务局      

      2023年4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