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Sm00121-30-2021-00027
- 备注/文号: 明商务函〔2021〕23号
- 发布机构: 三明市商务局
- 公文生成日期: 2021-05-26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有效
- 有效性:失效
- 有效性:废止
《关于将大田县广平工业园区列入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并加大资金等扶持的建议》(第01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开发区是培育产业集群、推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支撑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开发区建设发展,坚持围绕福建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以园区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进一步增强开发区功能优势,激发开发区发展新活力,形成经济增长新动力。
一、持续推进园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2020年3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市县联办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明委〔2020〕26号),推进市县联办园区体制机制改革。目前我市已无市县联办园区,原联办园区已实现管理归边、债务归边,其中,生态城、经开区已划归市级管理,并已纳入“五比五晒”市直部门第三组考评,金沙园、埔岭汽车园已分别划归沙县、永安市管理;市财政局已委托第三方对园区历年债务进行核实并已完成审计工作,实现园区债务归边,分别由市财政局、沙县、永安市承担。2020年9月,市委市政府制定下发《三明市深化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明委办发明电〔2020〕77号),推进各省级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目前,已实现园区分类管理,其中,生态城、经开区归市级管理;成立三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积极指导、协调、服务和推进高新区发展;其余各省级开发区由所在县(市、区)管理,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由所在县(市、区)领导兼任。
二、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2020年3月,市发改委牵头起草,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市领导挂钩“五个十”重大项目工作机制的通知》(明委办〔2020〕12号),大田县广平工业园区建设项目被纳入“五个十”盘子重点推进。市领导挂钩推进机制、“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机制、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督查机制等重大项目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今年3月,根据《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国发〔2021〕3号)文件精神,我局已将大田广平工业园项目作为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一项内容,以共建产业园区和协作项目为载体,积极向国家及省上争取政策及资金支持,目前尚未被采纳。
三、稳步推进园区整合托管工作
通过与省商务厅开发区处沟通了解,原则上已不再审批新增省级开发区,若广平工业园区建设完成,可以采取整合托管的方式,纳入大田经济开发区管辖范围,园区即可享受省级开发区有关政策。根据《福建省开发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发区整合托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19〕230号)文件精神,省级开发区在满足相关条件下,可以整合托管区位临近、产业趋同的各类园区,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目前,明溪、清流经济开发区已将明溪县工业集中区、清流氟新材料产业园纳入托管范围,进一步增强了产业集聚。待广平工业园建设完成后,申请将广平工业园纳入大田经济开发区托管范围,由市政府批复同意后,即可将该园区纳入大田经济开发区托管范围。
近年来,尽管我们在大田广平工业园上做了不少工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对于您提的意见,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部署,加强此项工作的落实。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大田广平工业园区项目协调推进工作,积极对接省市有关部门,争取园区建成后纳入省级开发区管理,享受省级开发区有关政策,以更大的平台推进园区长远发展。
感谢你们对我市开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陈聚宝
联 系 人:陈清华
联系电话:8271036
三明市商务局
2021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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