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商务系统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2-01-05 18:59
各县(市、区)商务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省、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精神,现将《全市商务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商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配合地方有关监管部门,抓好组织实施。

  三明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14日


  商务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商务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省商务厅《全省商务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市安委会《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任务分工和商务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促进我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二、组织机构

  市商务局成立商务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吴锡胜副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局办公室、各业务科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贸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情况汇总等工作,各成员室做好所属行业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3月。

  四、重点任务

  (一)加强直属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指导督促商务系统直属企事业单位按《三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到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自主承担责任,确保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安全防控措施的落实,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化解火灾风险,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促进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配合开展商贸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积极配合消防救援、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开展商贸企业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配合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商业、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工作;配合住建等部门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督促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配合做好重要时段、重要节点火灾防控

  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两会、全省两会等重大节庆活动期间,配合本级安委会、消安委指导督促商贸企业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治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做好本部门主办的大型商业展览展销活动的安全管理,督促承办单位按大型群众性活动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报备报批。

  (四)配合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积极发动本单位、商务系统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参与消防知识学习,普及冬季防火、用火用电、火场逃生疏散知识,普及宣传消防责任和消防安全知识;配合消防救援、应急管理等部门开展商贸重点场所、重点人群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商贸、流通企业利用企业自有公告栏、LED屏等加强警示性提示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五、工作安排

  部署发动(2021年12月15日前)。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做好动员部署,明确责任明确细化实施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推动商务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落实。

  组织实施(2022年3月15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密切配合有关监管部门,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总结验收(2022年3月16日至31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六、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风险意识,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加强工作配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认真履行商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配合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切实形成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合力。

  加强情况报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请于每月下旬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底报送工作总结。

  市商务局联系人:陈芳,联系电话:8271028,邮箱:smswjnm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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