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评选2020年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的通知
来源:市商务局 时间:2020-06-19 16:24

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三元区工信与商务局:

  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关于2020年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20〕60号)精神,现就开展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

  各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企业本着自愿原则,对照评省基地办制订的百分制评选标准,向属地县级商务、财政部门申报参加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评选。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原则上按照评分高低优选1家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复评得分需达到80分以上),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审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会同县(市、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对获评的基地下达一次性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市财政局、商务局按因素法下达)。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参评单位已与福建省副食品基地办签订了2020-2022年度《福建省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协议》。

  (二)基地规模化、产业化程度较高,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市场保供作用明显,产销数据报送及时。

  (三)申报单位近年未享受过省级商务发展资金扶持政策。

  (四)参评企业能够认真遵守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申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内没有因违法而被有关部门行政处罚,没有被列为安全生产、信用失信“黑名单”的情形。

  (五)申报单位已开展商务流通领域追溯体系建设,利用视频监控、二维码、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产品质量信息的可视化溯源和查询。

  (六)获评2019年度“省级重点调控基地”的企业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

  三、申报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商务局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基地参加评选,参评基地应填报《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表》(附件1)及《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评分表》(附件2),并对照评分标准提供佐证材料。材料若为复印件的,须经商务部门经办人审核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报送县级商务局、财政局各一份用于审查评分,另两份分别报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存档。

  (二)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对参评基地进行审查,严格按照评选要求确定重点调控基地。相关工作实施情况(含评选结果公示、资金拨付文件、资金使用绩效总结等),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书面报市商务局、财政局(电子版一并发送至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邮箱)。

  联系人: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张芮铖,联系电话:8267679,电子邮箱:smswjsck@163.com;

  市财政局外经科 陈芳 ,联系电话:8224138

  

    附件:1.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表

        2.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评分表

  

 

三明市商务局 三明市财政局

  2020年6月19日

    附件1:

  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申报表

基地企业名称

 

地址

 

法人代表

 

手机

 

电话

 

联系人

 

手机

 

邮箱

 

申请材

料清单

1.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管理协议、追溯体系建设合同

2.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评分表及证明材料

 

 

 

申报基地企业基本情况简介

 

 

 

 

基地企业意见

    本企业自愿申报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并承诺:保证所提交的申报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企业盖章)

       

县级商务部门意见

 

 

 

 

(单位签章)

       

县级财政部门意见

 

 

 

 

(单位签章)

      

    附件2:

重点副食品调控基地评分表

企业名称:

 

基地类型: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企业自评得分

县级商务部门复评得分

专业化

建设

15

近两年基地投资改造建设项目金额(包括基础设施规范化改造、直销体系、品牌品质提升、规模品种扩大建设等)200万元以上得15分、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得10分、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得5分,未进行投资改造建设或者投资改造建设项目金额低于50万元的基地不得分。(佐证材料:建设项目投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属地农业等部门证明等)

 

 

规范化

管理

20

1.基地主营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证书、有机食品证书得2分,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证书得1分,证书必须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佐证材料:证书复印件等)

2.基地经营主体为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得3分、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得2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得2分、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场)得2分;(佐证材料:文件资料复印件)

3.基地获得HACCP认证得3分,获得GAP认证得3分;(佐证材料: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4.畜禽养殖基地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齐全,得10分;(佐证材料:设备等现场照片,环保部门验收材料)

5.蔬菜生产基地建立深加工或冷库设施得10分;(佐证材料:设备等现场照片,资质证书等)

6.基地开展品牌宣传推介和市场开拓,每参加一次国内外展会得1分,封顶3分;(佐证材料:参展证书复印件或相关参加展会照片资料等)

 

 

产业化

经营

50

1.基地开展直供销售,建立直销店或自营店或电商平台网店得2分,在批发市场、商超设立产品专卖柜得2分;开展2个以上直销店或自营店或专卖柜每增加1个加2分;与批发市场、商超每签订直供直销协议一份加1分;封顶15分;(佐证材料:直销店营业执照、协议复印件、照片等)

2.主营产品创立品牌得3分,获省级及以上名牌农产品得2分;(佐证材料: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3.生猪基地年出栏商品猪≥1.5万头,或存栏育龄母猪≥800头,得20分;年出栏每增加1000头,加1分,封顶25分;(佐证材料:2019年某月-2020年某月企业报表、福建省副食品公众微信号产销数据或农业部门证明等)

4.蛋禽基地年产蛋≥50万公斤,或年蛋禽存栏量≥5万羽,得20分;年产蛋量每增加5万公斤,或存栏每增加1万羽,加2分,封顶25分;(佐证材料:2019年某月-2020年某月企业报表、福建省副食品公众微信号产销数据或农业部门证明等)

5.蔬菜基地(不含食用菌、西甜瓜、马铃薯、草莓)种植面积≥500亩得20分,每增加100亩加2分,封顶25分;(佐证材料:2019年某月-2020年某月企业报表、种植土地合同等、福建省副食品公众微信号产销数据或农业部门证明等)

6.肉牛基地年出栏商品牛≥3000头,或年平均存栏≥1000头,得20分;(佐证材料:2019年某月-2020年某月企业报表、福建省副食品公众微信号产销数据或农业部门证明等)

7.肉羊基地年出栏商品羊≥3000头,或年平均存栏≥1000头,得20分;(佐证材料:2019年某月-2020年某月企业报表、福建省副食品公众微信号产销数据或农业部门证明等)

 

 

应急化

调控

10

按照商务部门要求,在节假日、灾害天气、重大动植物疫情期间保障市场供应,开展应急调控工作1次得6分,每增加1次得2分,封顶得10分;(佐证材料:属地商务部门文件、照片资料等)

 

 

信息化

保供

5

基地通过“福建省副食品”公众微信号按月度准确及时报送基地产销信息,符合要求的信息报送率达98%以上得5分,95%-98%3分,90%-95%1

 

 

备注:基地类型分为5类:蔬菜种植基地、蛋禽养殖基地、生猪养殖基地、肉牛养殖基地、肉羊养殖基地。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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